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公布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,包括首批授權事項清單,將賦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權。
國家發改委公布首批授權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四十項授權事項,涵蓋市場化配置、營商環境、科技創新、對外開放等領域。
推動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,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,推進創業板改革及轉板上市機制,展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及國際合作。鼓勵深圳金融機構加強與外部投資機構合作,積極探索科技金融服務模式,改善創業投資企業市場准入,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;亦會制定緊缺人才職業清單,簡化外國人才來華工作手續,便利外籍高層次人才永久居留,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機制。
營商環境方面,實施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及探索完善知識產權交易機制,擴寬深圳特區的立法空間,最高人民法院將加強指導重大疑難涉外商事案件,完善涉外商事糾紛訴訟管轄制度。
發改委形容,以清單批量授權事項,將賦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權。
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寧吉喆:「有別於此前改革試點通常實行的一事一議、層層審批,逐項審核的授權方式,是在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下,以清單式批量報批的方式推動重點領域改革。列入清單的事項,實施備案管理,除明確要報批的事,其他不再逐項報批,這種方法本身就是重要的改革。」
深圳市長陳如桂則稱,其中二十多項事項涉及法律修訂,部分措施包括數字人民幣內部試點,資本市場創業板改革已落實,目標於2022年取得階段性成效,2025年基本完成試點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