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在電影《角頭》擔任臨演的竹聯幫分子李振豪,勾結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為餌,將數十名台籍男女當成「豬仔」,拐賣到柬埔寨。一二審均將他判刑18年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第三審8日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李男還有另案在法院中,未來刑度還會再增加。
判決指出,李振豪原台北市中山區經營酒店,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、生意不好,他見手下小弟仲介台灣人到柬埔寨工作、按人頭抽佣很好賺,心動插手經營。正好另一夥在台物色「豬仔」的男子林晉宇等人,與先前合作的人蛇集團鬧翻,二批人一拍即合,林男在2022年2月起帶槍投靠李男所屬人蛇集團,並聽從李男指揮。
李男等人以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大樓7樓為據點,打出海外高薪工作為幌子,誘騙想要求職的年輕人到柬埔寨,並將這批人賣給詐騙集團工作。李男負責以電話聯繫位在柬埔寨、暱稱「賈惇銘」、「Andy」、「竑毅」、「武男兄」、「山酥」的詐騙集團人員,向對方收取每隻「豬仔」美金17,000元至18,000元不等之價格。另外他也指揮分工台灣的成員,有人擔任會計,有人負責「豬仔」辦護照、訂機票事宜,有人負責帶「豬仔」前往醫院進行出國前之PCR核酸檢測,有人負責押機、帶「豬仔」到柬埔寨機場接應後交付予柬埔寨買方。
總計從2022年2月到5月止,李男的人蛇集團騙走數十人到柬埔寨,這些遭騙的「豬仔」發現真相後,有人透過在台的家人付出大筆贖金,有人找上我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求救,有人透過臉書向柬埔寨西港省官員求救,還有一個被害人自行從倉庫逃脫後,經西港當地台商發現,由台商救援返台。我國檢警單位從當年5月到7月陸續逮捕李振豪等9人到案,並分2波對李男等人提起公訴。
本次定讞的案件為第一波起訴案件,共計19名被害人,其中有4人到柬埔寨後就自行返台,另外15人則進入詐騙集團內工作,之後透過各種管道逃回台灣。一二審法院均認為李男惡性重大,重判有期徒刑18年;另外同案被告也遭判刑9年到16年半不等刑期。全案再上訴,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。
至於第二波起訴部分,共計30名被害人,本案李男也是一、二審均遭重判18年有期徒刑,目前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。